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文锋
时间:2023-06-25 12:15:24


(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消保事物岗 杨觐阳)
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北省唯一一家经原银保监会批准,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也是一家为居民个人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为广大客户提供简单、便捷、专业、灵活的消费融资服务。
公司从客户日常消费、教育培训、汽车保养、家庭装修、3C数码等多场景出发,打造了幸福花、幸福养车、幸福车主贷、冀速贷等一系列智能便捷的消费信贷产品。同时,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群体的号召,重磅推出了“幸福民”产品,为新市民量身定制了“乐学计划”、“安居计划”、“享花计划”三大金融服务方案,全方面、多场景的向新市民提供多、快、好、省的尊享金融服务。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管理能力,是当下公司宣传的重要责任。那么,作为消费者,要如何保障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河北幸福消费金融提醒您,熟知您的八项权益,共同维护金融消费公平。

一、知情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受、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
二、自主选择权。银行保险机构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二)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三)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收费服务;(四)采用不正当手段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五)其他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情形。
三、公平交易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在格式合同中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二)在格式合同中不合理地减轻或者免除本机构义务或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责任;(三)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四)在协议约定的产品和服务收费外,以向第三方支付咨询费、佣金等名义变相向消费者额外收费;(五)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六)其他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情形。
四、财产安全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采取有效的内控措施和监控手段,严格区分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落实消费者身份识别和验证,不得为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五、依法求偿权。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依法向金融机构要求赔偿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六、受教育权。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等金融消费知识的教育,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的教育。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七、受尊重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保障残障人士公平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加快线上渠道无障碍建设,提供更加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
八、信息安全权。银行保险机构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向消费者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规则,并经消费者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不同意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因此拒绝提供不依赖于其所拒绝授权信息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采取变相强制、违规购买等不正当方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以上为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如果还有其他金融知识的疑问可关注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河北幸福消费金融”,也可以拨打客服热线400-1898-999进行咨询。
制作:北方快车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