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王丽芳

时间:2026-01-05 12:04:55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版药品目录。新版药品目录内中药饮片按照甲类管理;常规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一般不超过10%;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其余药品由各统筹区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各统筹区要将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在2025年12月底前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不得以谈判药品转为常规目录管理为由将其调出“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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