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张晓辉
时间:2026-09-02 16:06:12

社会各界朋友: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省各地社会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涌现出了一大批社会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巡河护河活动,“民间河(湖)长”成为推动燕赵河湖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发挥社会志愿力量在河湖保护中的生力军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治理保护,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共青团河北省委联合河北广播电视台,共同面向社会发起2026年河北省“民间河(湖)长”招募活动。
一、招募要求
(一)本次招募面向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关心河湖保护的社会团体、企业志愿团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鼓励企业、高校、社区等不同行业志愿组织积极申报。民间河(湖)长聘期5年,在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指导下,义务参与河湖保护工作,履行社会监督职责;巡河发现问题线索及河湖管理保护建议,由所属团体明确专人梳理汇总,按程序及时报告。
(二)申报团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河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各级河长办业务指导;
2.依法成立、信誉资质良好,具备稳定的志愿人员队伍,能够常态化组织河湖保护相关活动;
3.熟悉本地河湖环境,拥有巡河净滩、水生态科普、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志愿服务实践经验的团体优先;
4.配合此次招募活动宣传工作安排,愿意参与河湖保护主题宣传,接受履职考核、动态退出管理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河湖巡护,主要包括岸线整洁(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偷排直排)、水面清洁(河面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杂草)、河湖畅通(河中无障碍、无严重淤塞)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结合河湖巡护,因地制宜开展推行河湖长制、关爱河湖、保护河湖宣传活动,引导带动周边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相关活动。
(三)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收集反馈周边群众关于河湖长制工作或河湖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四)带头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处置生产生活垃圾、污水,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鼓励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参与河湖治理,推动河湖共治、共建、共管。
三、招募方式
(一)报名时间:9月2日—9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申报的护河团体,请如实填写《河北省“民间河(湖)长”申请表》,连同社团资质证明、过往河湖志愿活动佐证材料,报送河北广播电视台。
(三)组织聘任: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共青团河北省委对申报团体开展材料审核、综合遴选,确定入选团体,颁发民间河(湖)长聘书。
(四)民间河(湖)长聘用实行退出机制。受聘团体每年末向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报送年度活动总结;一年内未组织开展河湖保护相关活动,或未提交河湖治理保护意见建议的,自动退出,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作待遇
民间河(湖)长属于志愿服务岗位,不计劳动报酬。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依据《河北省关于推行“民间河(湖)长”的指导意见》对受聘“民间河(湖)长”进行日常管理,对民间河(湖)长的监督举报事项和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民间河(湖)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响应并反馈处理情况。对履职到位、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强的民间河(湖)长团体,优先参与全省幸福河湖建设交流、河湖主题宣传、志愿服务评优等活动。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张晓辉
联系电话:0311‑85810000
邮箱:8453098@qq.com
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