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我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李林义

时间:2026-07-16 19:25:31

冀时新闻报道 日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措施》提出,构建城乡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到"十五五"时期末,劳动者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城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拓展就业空间上,我省将提升县域就业承载能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充实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拓展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托育等岗位资源,开发适合城乡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岗位。

公共就业服务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措施》提出,持续深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规范零工市场标准化运行,打造"城市15分钟、乡村5公里"就业服务圈。深化"河北福嫂"提质扩容行动,加强与京东等头部企业战略合作,共建集技能培训、品牌推广、就业对接于一体的"河北福嫂"雄安培训基地。

提高技能是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措施》提出,统筹利用各类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推出更多培训项目纳入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并动态调整,加大城乡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农村创业带头人和乡村工匠。将农村适龄青年纳入技工院校招生范围,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扩大招生规模。

针对城乡就业困难群体,《措施》提出,完善城乡贯通的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各地建立分层分级、精准匹配的就业援助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另外,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省将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清理简化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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