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探测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王海慧

时间:2026-07-29 19:26:03

冀时新闻报道 提升综合气象探测能力、释放气象数据价值,《河北省气象探测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气象探测领域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是防灾减灾工作链条的第一环。《河北省气象探测条例》明确完善陆海空天一体化综合气象探测系统,规定在人口密集区、农作物主产区、山区、重要河流、沿海区域等气象灾害监测的重点区域,加密建设气象探测设施,逐步消除监测盲区。加强多要素自动气象站、气象雷达、地基遥感垂直探测系统等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强化地面探测设施与气象卫星、北斗卫星的系统衔接,提升综合气象探测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副处长 刘洋:在立法过程中,我们注重与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水文管理条例的有机衔接,要求在防汛关键期、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等重点时段,加密气象探测频次,以精密探测支撑精准预警,为组织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和防灾减灾救灾等提供决策依据。

气象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是公共治理与公益服务的"基础设施"。为充分释放气象数据价值,《条例》明确推动实施公共气象数据授权运营。优先支持在与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增值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领域,开展公共气象数据授权运营,提高公共气象数据社会化应用水平。

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闫巨盛:《条例》要求加强气象探测数据分析,研发基于不同场景的气象数据产品,推动气象数据在防灾减灾救灾、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和农业、交通、能源、海洋、工业制造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金融服务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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