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刘琦
时间:2026-10-26 19:16:51
冀时新闻客户端消息(河北新闻联播):我省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进场交易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行为,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进场交易“应进必进”。
通知提出,强化集体资产监管,完善资产登记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机制,乡镇(街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监事会成员、会计及成员代表为组员的资产清查小组。强化数字平台监管,对资产存量、交易情况等进行监测分析,对大额资金支出、资产负债、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预警。
在完善交易市场建设方面,明确进场交易范围,严格规范交易流程,推进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集体资源性资产、集体资产股权、集体林权、农村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农业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生产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不含所有权)、知识产权、生物资产等各类集体资产。
省级供销部门加快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建立健全交易平台、信息发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交易鉴证、档案管理、资金监管等“七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实现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组织交易、线上竞价、资金结算、线上缴费、合同网签等一网通办。
同时,我省鼓励各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引入项目策划、资产评估、金融服务、法律咨询等第三方服务,构建“交易+策划+金融+法务”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挖掘农村集体资产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潜在价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督促受让方及时缴纳交易保证金,推动交易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履约保证金条款,将交易主体中的失信一方纳入“黑名单”管理,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省级农业农村、供销部门加强与北京、天津市农业农村部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协同合作,推动三地在交易规则、合同范本、信息标准等方面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操作规范,打造区域性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示范区。
在加强交易监督管理方面,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严格规范各地交易中心金融服务行为,按要求在银行设立交易价款专用账户、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等监管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使用,确保交易资金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