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张静
时间:2026-05-26 21:53:11
记者:李杨 张静 李会杰
通讯员:冯岳 杜丰 张楠 牛海燕
【交通运输执法提醒】公路两侧有一条看不见的安全红线,不得擅自建房。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红线”内不建房,出行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