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张静
时间:2026-05-30 11:11:35
记者:李杨 张静 李会杰
通讯员:冯岳 杜丰 张楠 牛海燕
【交通运输执法提醒】乘坐网约车,请务必确认车辆和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十五条:“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乘坐合规网约车,出行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