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两部门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新闻

责编:科教君

时间:2026-03-26 17:19:54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组织起草《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


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禁止加工制售冷荤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


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并将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管理情况作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


幼儿园集中用餐的食品从烧熟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


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在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开园第一周应当由园长陪餐。


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从重处罚,并依法实施处罚到人、从业禁止。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人民网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编辑|融媒体编辑部  孙向倾  监制|杨宝昆  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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