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杜顺江
时间:2024-11-20 15:36:20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齐红娟 王莽 通讯员 李丽坤)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11月20日)召开的“河北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举措,整合执法监督资源,不断拓展监督渠道,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监督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从2022年开始,省司法厅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六条措施》,构建起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86”工作体系,打出一套“组合拳”。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执法扰企问题,今年以来,省司法厅指导邢台市探索建立了入企扫码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之前,都要使用手机执法APP,扫描被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向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云备案",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检查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今年5月2日,国办督查室印发《关于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河北省邢台市强化入企扫码‘硬约束’,优化发展‘软环境’"作为全省唯一典型案例入选。
近年来,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先后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统筹组织省直执法部门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包含“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两种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截至目前,省级32个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实施免罚事项360项,4个行政执法机制定实施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9项。
监制 | 刘利永 张书娟
审核 | 张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