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来源: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编:张子薇

时间:2024-03-20 11:49:49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医保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定政办〔2021〕40号)文件要求和基金使用情况,现对普通门诊统筹的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

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00元调整到1500元,退休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到2000元。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执行。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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