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举行联席会议,出台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不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社会诚信,损害司法公平、公正和公信,成为当前司法领域共同打击的重点。
省检察院日前公布了10件民事检察监督精品案例,其中一例是我市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侦办的“打假官司”案件。
在此案中,赵某和张甲因业务需要向河北某公司借款400万元,一直未还。之后,张甲与其姐姐张乙恶意串通。张乙以张甲向其借款80万元购房到期未还为由,将张甲诉至法院。根据法院判决,张甲名下可供执行的5套房产过户给了张乙,其逃避了对河北某公司的合法债务。检察机关启动民事监督程序后,建议法院依法再审。法院再审后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张乙对张甲的诉讼请求,保障了河北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据悉,目前,市检察院已发现虚假诉讼线索20多件。对此,我市四部门出台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并将联合打击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