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京津新闻网
责编:冀小帮
时间:2021-11-05 21:50:08
尊敬的电力客户: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会计基础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请以下已销户但未到廊坊供电公司办理退费业务的电力客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所属供电所站营业厅办理退费业务。
一、退费办理时限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个自然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期间仍未办理退费的客户,将视为放弃结余电费债权,届时供电公司将不再受理相关退费申请。
二、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个人客户
1、本人办理: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在提供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的基础上,补充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用电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去世或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需提供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二)政企客户
企业客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于已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客户需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原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办理委托书、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款账户名称与用电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需要用电人在介绍信中明确说明不一致原因,收款人名称和及收款账户信息,注明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
各所站营业厅电话:
银河营业站:2065333
永兴营业站:2065338
杨税务供电所:2065300
大王务供电所:2065358
落垡供电所:2853054
码头供电所:2065358
调河头供电所:2065362
葛渔城供电所:2065381
东沽港供电所:2065391
特此公告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安次供电中心
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