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查处非法营运“黑车”2部,罚款3万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王兴

时间:2022-05-06 22:52:01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王美中,通讯员王强、陈洁)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但一些不法私家车主却因利益驱使,依然顶风作案,胆大妄为,罔顾疫情防控政策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近期,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高速交警衡水支队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2部。

2022年5月4日,执法人员在邢衡高速车祸现场附近排查中发现,司机蔡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津AD19499小型普通客车(7座以下)疑似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经查,蔡某某驾驶的津AD19499小型普通客车从天津拉载6名乘客出发到河南南阳,6名乘客均向蔡某某的朋友支付了500元、470元、300元不等的运输费用,其朋友与蔡某某商定到达目的地后再给蔡某某约2000元的运输费用。该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目前,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已对其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5日,执法人员在衡水服务区开展防疫执勤和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司机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B2T83T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7座以上)疑似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经查,刘某某驾驶的冀B2T83T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出发,到邯郸市成安县,驾驶员刘某某与乘客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每人收取470元的运输费用。该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目前,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7项,对其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黑车”车上乘客旅居史不确定,防疫措施不到位,极易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黑车”没有合法的营运手续,乘客的正当利益得不到保障;“黑车”车况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共同抗击疫情,携手共建同心抗疫、安全出行环境。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