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有新政策!河北2地最新通知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责编:崔晓锋

时间:2026-05-04 16:54:18

河北省廊坊市、辛集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分别发布通知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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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

辛集市

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降低居住成本、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增加支付物业费提取情形。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当年未提取的金额,可结转累计提取。

二、增加重大疾病提取情形。本人及直系亲属遇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适用范围。在辛集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自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授权委托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支付给开发企业(属于预售房屋的支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直付首付款。有效期与实施购房提取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政策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

五、本通知由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

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附:

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

为确保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对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具体规定,旨在明确重大疾病提取的适用范围、提取时间及金额、提供资料等问题。

一、适用范围:职工及直系亲属遇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死、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心脏搭桥手术、心脏支架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人工关节置换术、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等其他疾病。

二、提取时间及金额:

职工及直系亲属遇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在取得相关证明后12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金额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允许范围内,可提取金额为职工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或大病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取整到百元),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个人承担费用总额。

三、需要提供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与患者关系证明;

3.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个人声明;

4.医院开具的住院病历;

5.自付医疗费用发票(12个月内);

6.“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信息及个人支付费用金额;

7.提取人名下I类借记卡账户(中、农、工、建、河北);

8.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中心如需核查“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信息及个人支付费用金额真实性,需携带相应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河北发布综合自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辛集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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