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王兴
时间:2026-06-30 09:32:00
河北省人民政府最新发布关于同意将衡水市列为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衡水市列为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衡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公布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衡政呈〔2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衡水市列为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衡水市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地域特色鲜明,冀州老城区城市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要求,深入挖掘文化遗产内涵与价值,完善保护规章制度,高质量编制和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规划,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在建设中严格落实保护规划管控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注重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和传统风貌。不得改变与名城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协调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好冀州老城区城市格局、街巷肌理、历史风貌及空间尺度,有序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衡水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