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资源案件一审收案数量连续五年下降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责编:苏红岩

时间:2026-08-19 17:26:32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桑珊)日前,河北省法院发布《河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1—2025)》。白皮书显示,“十四五”期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一审收案数量连续五年下降。

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全省法院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形成多元化的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2021年至2025年,全省法院完成补植复绿202.6万株,增殖放流鱼苗242.3万尾,“以劳代偿”折抵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1351.13万元,发出补植管护令10份,发布司法保护令19份。

5年间,全省法院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12家中院已全部完成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统一归口。全省共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特色法庭)和巡回审判点35个,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跨区域管辖改革稳步推进,全省法院围绕山林、湖泊、海洋、生物多样性等特定生态要素,因地制宜探索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模式,全省确定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法院30个。

同时,全省法院不断完善审判辅助体系,破解专业技术事实查明难题。河北省法院建立全省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选聘危废、林业、海洋等专业领域技术调查官114人;与河北省检察院联合建立“河北省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共同聘请60名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全省各地法院选任环境资源领域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152名。

生态保护是系统性工程,需多方联动、全域共治。在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的同时,河北法院进一步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聚焦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河北省法院组织京津冀“四市五区”法院共同签订《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推动燕山生态环境区域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召开京津冀辽鲁五地十三市法院环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建立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和候鸟栖息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延伸审判职能,深度融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各级法院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在法律适用、线索移送、生态修复执行等方面不断深化执法司法衔接配合,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59个。

此外,河北各级法院通过集中开庭宣判、发放环保宣传册、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举办主题活动日等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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