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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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7 12:37:56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杜岩卿 王岩 通讯员 盛婵娟)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结合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石家庄市组织开展2022年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和评审工作。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由石家庄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命名为“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证书”。企业填报《申报书》时,要按照其中“填写说明”要求进行填报。表格内各项财务数据需与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一致,审计报告中没有的数据,应附上相关支撑材料作为依据。
按照相关要求,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申报,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申报。企业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把关,择优推荐。
各县(市、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每个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不超过5家企业。石家庄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聘请专家,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审,石家庄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拟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公布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