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台2021年度新华通讯社供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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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9 16:13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河北广播电视台

2.项目名称:河北广播电视台

2021年度新华通讯社供稿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HBHY(2021)-02-10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采购内容:2021年度新华社提供的视频、文字、图片等新闻节目

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预算:1250000元

8.服务期限:一年 

9.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作为国家通讯社,履行党的耳目喉舌、智库和消息总汇职能,是媒体事业发展的国家队,是国家受众和全部新闻机构获取重大新闻的重要权威来源,也是党和国家重大信息发布的主要授权渠道,甚至唯一授权渠道,其新闻资源在政治安全和导向正确上具有绝对优势,地位无可替代,是唯一可担此重任的新闻机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统一信用代码:1210000071781786XQ)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单一来源文件的时间及时刻说明、获取文件方式及地点

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4月12 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采购文件售价:0

五、文件开启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1年4月 21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中心412室- 2 机位

六、公告(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1年4月 12 日起至2021年4月 16 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北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麻琳琳  0311-87117278

财政部门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大街48号

项目联系人:刘丽丽 

联系方式:0311-83013188

采购代理单位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51745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九、补充:1、供应商须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则无需再进行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采购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供应商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成交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疫情期间,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的更正公告。

3、响应文件递交方法:1.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2.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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