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责编:燕茹
时间:2024-05-13 10:3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河北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繁荣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生产,推动出精品、创品牌,扩大社会影响,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助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贡献公益力量,省广播电视局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第十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和展播活动”。现将《河北省第十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和展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部署,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
(联系人:朱晓薇,联系电话:0311-87116349)
河北省第十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
征集和展播活动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繁荣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生产,推动出精品、创品牌,扩大社会影响,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省广播电视局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第十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和展播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2024年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题主线,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突出省委省政府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部署;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新中国成立七十五周年、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廉洁文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交通、防灾减灾、文明新风、国家安全、良好家风、禁毒、税收、征兵、双拥、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敬老孝亲助残、健康中国、无偿献血、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传销、打击走私、全民健身、普通话宣传等重大公益主题,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河北省广播电视局主办,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承办。
三、参加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征集范围:各广播电视制作机构、播出机构、大专院校、社团组织、传媒公司、视听节目爱好者以及社会个人,制作完成且尚未播出的原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
四、作品要求
广播类作品原则上时长15至90秒,作品存储为mp3或wav格式,音频压缩采用调频广播(20hz-15khz)或cd音质(20hz-20khz)的宽带音频压缩标准。电视类作品原则上时长30至120秒,作品存储为mpg或avi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限横竖屏。参加活动公益广告报送人须拥有节目完全版权,共有版权公益广告参加活动,需自行协商确定唯一报送人。
五、征集活动流程
(一)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10月31日前)
1.征集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24时截止。
2.作品提交:参加活动作品于征集时间截止前,通过网络在线申报方式提交。
登录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hebtv.com/)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河北省第十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报送表》《参加活动承诺书》,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后,整张扫描或拍照,转为jpg格式的电子图片文件连同作品一并上传。(特别说明:同一机构或个人报送多件作品时,须附《参加活动作品清单表》和作品一起提交。)
咨询邮箱:hbgdgygg@163.com。
3.宣传展播:活动启动后,由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hebtv.com/)开设专题页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并对参加活动作品进行展播。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将根据活动征集结果,在活动结束后,向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推荐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播。
(二)网络投票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自2024年11月1日0时起至11月15日24时,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开设网络投票端口对参加活动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作品好中选优的重要参考。
(三)作品选优阶段(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1.专家选优:作品征集与网络投票结束后,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将委托专业机构、聘请业内专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按照广播、电视两个类别分别对征集作品好中选优,产生扶持作品名单。
2.公示:最终征集结果在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活动专题页面予以公示,公示满7天如无异议,向制作单位和个人发放扶持资金。
六、征集作品标准
1.坚持正确宣传导向,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体现社会效益和价值引领,激励人民群众向上向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选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广泛的社会普遍性,能够凝聚社会共识,对弘扬和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典型现实意义和示范引领作用。
3.节目创意新颖独特,叙事结构紧凑明快,主题鲜明、逻辑严密、时代感强。制作形式灵活多样、与时俱进,能够借鉴不同艺术表现手法,打破传统说教、口号式宣传模式。
4.采用现代化制作拍摄手段,综合运用多种广播电视元素,制作精良,品质上乘,具有全媒体传播特点,能够体现当代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拍摄水平与发展趋势。
5.节目播出后群众关注度高,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较强,内容形式脍炙人口,社会各界评价较高,社会效益显著。
七、扶持项目设置
(一)广播作品类
一类扶持作品5部,扶持资金各10000元。
二类扶持作品10部,扶持资金各3000元。
三类扶持作品20部,扶持资金各1000元。
优秀类扶持作品30部,扶持资金各500元。
(二)电视作品类
一类扶持作品5部,扶持资金各30000元。
二类扶持作品10部,扶持资金各10000元。
三类扶持作品20部,扶持资金各2000元。
优秀类扶持作品30部,扶持资金各1000元。
(以上扶持资金含税)
扶持作品将作为入围作品参加国家广电总局年度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选。
八、参加活动须知
(一)参加活动者保证参加活动作品为其本人或机构原创,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不含任何商业元素,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否则,取消参加活动资格。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加活动者本人承担。
(二)参加活动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对参加活动作品无偿拥有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权利。
(三)河北省第十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和展播活动扶持作品将纳入河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库,作为备播优秀公益广告,无偿提供给河北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
(四)参加活动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
(五)扶持资金所产生的税费由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六)所有参加活动作品恕不退还。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七)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