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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教你学走路

发布时间:2018-06-01 11:30:19

本报记者 王翦枫 张树斌 / 摄影 许付磊

省会交管再掀“新20条”交通整治风暴,行人、非机动车都要严规矩。从石家庄到全国,规模化推进的整交行动,我们不希望成为像赵本山小品里那种“乱了整,整了再乱,乱了再整”的笑料的轮回。凡事有了规矩,才有秩序。教你学走路,我们走“心”,并且用心,期待能与交通参与者心灵共鸣。

走路应该是走“心”的

走路是件容易的事么?记者并不这样看,理由有三。

一是走路要小心,不可任性。否则,一不留神,就可能进入机动车驾驶员吐槽的“黑名单”。比如,无视红绿灯,突然横穿马路,突然翻越护栏;比如,过马路低头看手机或接打电话;或者走人行横道不慌不忙、磨磨蹭蹭……

事实上,像闯红灯、横穿马路这些细节,从来都不是不拘小节的事,即便处罚力度很轻,它和打架斗殴一样,也属于违法行为,它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第一例行人交通肇事案,发生在2005年的上海浦东:行人横穿机动车道,导致摩托车闪避不及,发生碰撞后车主被甩向对面车道,被驶来的重型卡车辗压致死。行人被警方认定,对这起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第二,走路要有提心吊胆的敬畏心,因为不小心就可能有危险。不能像侯宝林先生在相声《夜行记》里讽剌的那样,警察喊他“走便道”,他还自我安慰:“我准知道那开车的他不敢轧我!”车水马龙的道路上,哪有那么多的侥幸和想当然?万一马失前蹄,遇见新手或疲劳、违章驾驶的,后悔药都来不及吃呀!

严重一点说,走路不小心,还可能殃及幸福。有个经典的段子,说的是恋爱版的“中国式过马路”:小伙子和女友在路口等红灯,绿灯还没亮,一群人蜂拥抢行,只剩下小伙子,规规矩矩在等红灯倒计时的最后一秒。女友恼火:“是不是傻呀?别人都过你不过!”下一次陪新女友过马路,相似情形,小伙子不敢迟疑,跟风闯红灯,姑娘羞红了脸:“你怎么不讲文明呀!”于是,好好的恋爱,败在了“红灯停、绿灯行”的细节两难上,这尴尬该找谁埋单?

所以,过马路一定要看红绿灯,把“红灯停、绿灯行”这个在幼儿园就倒背如流的规矩挺在行动上,而且,要有耐性,红灯是有时长的,抢一秒也是违规、不文明的表现。

第三,所谓“心”灵,是与我们的形象相呼应、相映照的。所以,要主动远离不文明标签,维护自身的形象和信誉。视线转向国外,在德国,行人闯红灯是与个人信用挂钩的。一旦闯了红灯,非但不能享受长期贷款,银行给的贷款利率也比其他人高。因为在德国人看来,乱闯红灯的人,是一个危险的人。

6月1日起,石家庄人着实要对“整交”心存敬畏了。因为有一种新型“电子警察”——智能“人脸识别”系统已经上岗在了各大路口,启用后,会对闯红灯行为进行完整摄录,连续抓拍,保留其中三张作为证据,后台系统自动比对进行人脸识别后,经人工审核,确认违法行为人及其身份后,会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

骑自行车是需要规矩的

说到行车规范,很少有人会拿自行车说事儿。不过,听老人说,上世纪70年代,买自行车要到交管部门上牌照,同时会发放一本骑行安全常识的小册子,里面就有详细的骑车规范,自行车骑行手势人尽皆知。

当时有没有“自行车骑行法规”?我们无从考证。可以确定的是,骑自行车,是有规矩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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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印象较深的,就是骑自行车打手势。记得20年前刚来这个城市时,自行车手势在马路上的骑车大军中,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会骑自行车的人,约定俗成都要按铃铛、打手势。比如,左转弯,左手左向平行伸出;右转弯,右手右向平行伸出;减速:手臂向下伸出,手掌与地面平行,并上下振动;停车:右手举起拳头……拿最简单的转弯、变道来说,骑自行车的人,通常都会主动给后面的直行者打一个“手语”示意的。不然,你突然间车把一拧,很可能“别”到身后一排匀速前行的人。

只是现在,自行车的“手语”越来越鲜见了。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最怕骑行者毫无征兆地变道转向。比如,正在路上开着车,前方突然冒出骑行者,让人手足无措;或者在十字路口穿行的自行车,没有任何征兆突然变向,危险到令人心惊胆战。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多数年轻人并没有听说过“自行车手语”,特别是在共享单车的骑行中,近9成的年轻人,非但不知道自行车手语,更没有使用过。

由此,记者有个倡议,随着共享单车日益成为化解“最后一公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关于自行车骑行的相关规矩,是否也应该有相关机构,研究和重视规矩的成文与修订,为我们自行车王国里的千万骑行大军,主动普及一些诸如手语这样的安全常识呢?

突发奇想,自行车销售者或者共享单车的推广者,是否可以在普及二维码的同时,印发和制作一个电子版的行车规范,来张扬关于自行车的“时尚”新情怀?毕竟,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通过网络、APP推送、宣传标语、宣传册等多渠道推广,都是信手拈来的事。

人性化,近几年是我们越来越感同身受的。最近,家门口不就创新出了一个人性化案例吗:省会友谊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的斑马线旁,路口四个方向各自增添了一道标有自行车通行的专用通道,在这条专用道内,自行车可以逆向骑行通过,有效实现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人车分离,而且自行车可以在路口骑行通过,大大提高了通行效率。

自行车逆行,都创下了全国首例的“合法化”,像骑车手语这样的文明坐标,不是更可以朝着人性化的方向趋于完善和健全吗?

期待,入手一本《自行车安全行驶手册》或下载一款实用APP……

“电摩”是有标准的

每天骑着电动车上下班感觉既方便又快捷,看着汽车堵成一溜,骑自行车的被远远甩在后面,心里想:还是电动车既快又省事儿。你是否知道,电动车的速度也是有标准的,上路也是讲规矩的,你遵守了哪一条了?其实,你一上路就违法了,只是没有人“管你”,但迟早是要承担违法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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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发稿前,各路口的智能识别系统正在调试中

国家标准委5月17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超出此范围的属于机动车范畴,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根据标准规定,电动摩托车时速>50公里/小时,上机动车牌,需驾驶证,需强制保险,在机动车道行驶。

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而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暂缓实施。

这几年电动车又多速度又快,好多人就开始在机动车道乱钻,有些人根本不遵守或者说不懂交通规则,闯红灯、随意转弯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一次过红绿灯,我正常行驶,没想到刚换挡加油,一个老人骑着电动车就并进车道上来,吓得我急打方向,差点就撞到马路中间的防护栏了。”出租车司机张先生说,大家各行其道是最安全的,但是电动车就爱乱钻。“以前说电动车是弱势群体,现在我们才是弱势群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然而,在现实的交通生活中,电动自行车因其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取证困难、驾驶人无法接受处罚等特点使交警部门对路面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很难落实。

不仅是行驶,停放也有标准。去年,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该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骑行与停车,你符合“标准”了吗?

开车是有讲究的

开车时随意乱按喇叭,是很不文明的驾驶行为,还容易引起别人反感,也许还要被交警开罚单。在哪些情况最好不要随意乱按喇叭呢?

在一些比较拥堵的路口,尤其是行人、自行车、机动车混行的情况下,很多司机习惯性地使用喇叭提示前方车辆,而且是长时间的鸣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建议驾驶员先观察一下情况,如果确实是路道畅通而前方车辆没有启动,那么可以选择使用灯光进行提示,但依旧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使用鸣一次喇叭提示对方即可。如果行驶在机动车道时有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穿行,第一步肯定是要减速,然后通过灯光对其进行提示,如果没有效果只有停车。为什么不能使用喇叭提示呢?因为如果突然鸣笛或者紧促的鸣笛催促非机动车、行人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加速通过路口,很容易与其他车道车辆发生碰撞。当遇到老、弱、病、残时禁止使用喇叭提示,这一点不需要迟疑。如果说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面前算是弱势群体的话,那么这四类人群就应该算是受保护群体。所以遇到他们时,请司机朋友多多谅解,不要使用喇叭催促他们。

另外有一种情况有些司机比较挠头,如今石家庄街头“车让人”已经成为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的共识,但有这么一种情况,驾驶员如果在车辆停止后,发现行人在“斑马线”上驻足不前,挥手示意行人通行后,行人仍不通过的情况下无奈继续前行被抓拍的,咋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位出租车司机就说:“我们出租车司机现在在斑马线前都会停下来,但有时候确实挺气人。我们不担心行人走得慢,就怕他站在路边的‘斑马线’上不走,我们还不能按喇叭,跟他摆手让他走,他又不理会。那我们不能一直停着不走啊,但是这一走就会被扣分罚款。”

行路难是大家的事

城市交通的众多参与者中,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行人,承担着不同的角色,也履行着各自的规矩,但现实版的“行路难”,依旧随时随地在上演。

一个巴掌拍不响,“行路难”也必然是大家的事。

不是有一个津津乐道的“鄙视链”、“埋怨链”吗?用各种形态的“看不起”,凸显个人的优越感:行人鄙视开车的“有什么了不起?”开车的鄙视走路的“快点走行不?磨磨唧唧的烦不烦?”自行车鄙视电摩“开那么快,吓死人呀!”这个链条上,通常是汽车在电摩面前显强势 ,电摩在电动车面前显强势,而电动车在自行车面前更见强势。当然,还有一种“逆强势”,有时候,电摩驾驶员冒着生命危险往汽车队伍里钻,也会逼得汽车无路可走……

然而现实形态中,我们每个人在鄙视链条中的角色,也并非一成不变的,于是出现了态度尴尬:同一个交通参与者,在放下自行车开上车的瞬间,就可能转换角度,从抱怨司机不礼让行人,转为抱怨非机动车不守规矩。究竟是自己变了还是大家都变了?身处鄙视链条中的你我,不妨做个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贪图一时方便,成为自己曾经反感的那种人。

“整交”是需要有效果的

对于“整交”,老百姓的态度自然是举双手赞成并且满怀期待的,毕竟,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每个人都希望“整交”是有效果的,而不是来得猛、走得快,整的时候立竿见影,过去以后“涛声依旧”,缺少方法、不见结果。

所以,不妨做个换位思考,怎么骑车就不乱了?如果任由电摩四处卖,上路没人管,显然是不可能治理见效的。既然是关乎所有交通参与者的事,就要让相关链条每一环上的人,都有规矩可依,把自己的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