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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超声检查,每次都必不可少吗?

发布时间:2026-07-03 11:11:06

张新珠

唐山市丰南区医院

准妈妈到医院做产检时常会碰到这样的疑问:是否每次都要用超声来检查?多做几次对胎儿有无害处?少做一次是否会漏诊异常、延误病情实际情形是孕期超声不必在所有产检中都使用,但重要时间点的超声检查应全部完成。以科学方式运用超声检查是保障母婴安全的基本手段,对所做超声的意义有所了解,就可避免误解、减少焦虑,顺利地完成孕期。

首先要明确核心常识:常规产检和超声检查不构成强制对应。一般所称的孕期产检应包括血压、体重、胎儿心跳、血及尿的常规化验,以上都是每次产检要做的基本项目;超声为专门的影像手段,依医学需要作有重点的安排,不一定要在每次产检中使用,低风险孕妇无需无指征、无目的地反复做超声复查。

此时不必为超声所用的安全性感到疑虑。孕期超声依靠非电离声波成像,是目前唯一可反复开展的安全影像检查手段。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有关产科的文件都已说明:以适当频率使用超声对胎儿没有伤害,安全性是很高的。

对每一位孕妇来说,孕期要作五种基本的、不能缺少的核心超声检查,所涉项目缺一不可。

6~8周左右的孕早超声,以确定是宫内妊娠还是异常(如宫外、葡萄胎),查清孕囊和胎心、胎芽状态,判断胚胎是否正常,是排除孕早期妊娠风险的关键检查。

11~13周又6天的胎儿做一次NT超声(即颈项透明层测量),可早期筛查唐氏综合征及其他染色体异常风险,属于孕早期所必需的畸形检查,其时间限制非常严格,不可延误。

20~24周所作的系统性大排畸超声,属于孕期最主要的一次超声。这时胎儿已基本长全各种器官、羊水量合适,用此法可以清楚地判断五官及四肢、心脏与肺、脊椎一类的全部形态是否正常,是胎儿全身结构有无发育畸形黄金时机。

28~32周胎儿的排畸性超声检查,本次检查可弥补中孕中期大排畸的检查盲区,对晚期胎儿作生长观察,排查晚发性畸形,同时同步评估羊水、胎盘和脐带(包括其血流)等情况,尽早发现各类异常。

产前超声是在孕36~40周,评估胎位、体重、羊水量及胎盘状态,对顺产或剖宫产作出基本判断,把安全因素放在首位。

文中所列五项基本必查项目之外的常规产检不必都用超声完成。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医生可以加做某些超声检查,这是合理做法。高龄产妇本身患有妊娠高血压、或合并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并发症的孕妇,或者产检中发现胎动异常、出血、腹痛等情况时,按需作动态超声检查,以判断胎儿状况、避免危险发生。

临床中两大常见误区孕妈需要注意。第一种误区是过分焦虑,每次产检就提出要作超声,若无医学指征反复检查,不但无益处,反而增加心理焦虑;第二种误区是抱侥幸心理,不按期安排NT或大排畸类的超声,无法及时排查胎儿发育异常,会显著升高妊娠风险。

总而言之,对孕妇来说超声检查遵循“不滥做、不缺做”的原则。一般产检不必每次都做超声,但五个重要阶段的超声是优生优育所必需的底线,不可省略。按产科医生建议完成有关的规范性检查,无需自行增加或减少超声次数,既能最大程度保障新生儿健康,也有助于顺利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