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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将迎来“第六险” 失能老人的护理费也能报销了

发布时间:2019-03-18 16:17:24

全国老龄办抽样调查显示,2015年全国城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了18.3%,总数约为4063万人。2017年,为满足这4000多万失能老人和其他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启动15个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国内4000万老人

需要长期照料看护服务

其实,长期护理险并不是一个新概念。2017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布了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名单,并强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目前,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1.5亿人,超过全国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老龄化压力日益加重。同时,我国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数量已超过4000万,这部分人需要得到长期照料看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实际接受的护理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极低。

由于儿女大多忙工作,绝大多数家庭照顾老人都需要依靠养老机构,即使是居家养老,也要雇人看护。然而,养老护理服务价格不菲。在北京,选择养老机构养老,每月费用通常在4000元以上,六七千元也很常见,高端的养老服务费用甚至超过万元。即便雇佣家政服务员照顾老人,每月费用也需四五千元。可是,企业退休职工的月平均养老金大约4000元,养老成为众多家庭的沉重负担。

如果有一种保险,能够像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集众人之力,平时交一点点钱,形成一个基金池子,建立一种保险制度。“投保人”因为年老体衰,需要长期照护,产生了一些护理费用,则由相关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如此做法,显然能够实现风险共担,不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老年人的养老负担,而且也能让其他年轻的参保人对自己未来的养老更有信心。

这种保险,就是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长期护理险费用

由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共担

既然是一种保险,对参保人来说,最关注的两点就是费用和待遇。与商业保险不同的是,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险,不是全部由个人掏钱参保,而是多方筹资,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分摊。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暨石景山区试点模式探索报告》披露,从已试点的城市情况来看,筹资标准主要分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比例筹资,有上海、成都、宁波、承德等城市。以宁波市为例,根据该市城乡居民上1年的可支配收入确定缴费总比例,细化后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2%,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1%,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0.3%,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0.1%,并同步相应调低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另一种是定额筹资,有广州、南通、上饶等城市。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的人年均筹资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比如,广州市每人年缴费130元、上饶和南通市100元、安庆市30元。

从保障人群上来看,国内各试点城市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群基本都遵循“重度失能”优先的原则,同时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做出限定和适当扩延。其情况可总结为几个人群:一是保障重度失能人员。例如,长春、南通、承德、荆门、安庆、成都、石河子、齐齐哈尔、宁波,大都规定“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达到或预期达到6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者”为保障对象。二是界定年龄标准,保障失能老年人。例如,上海市规定60岁以上、评估失能程度达到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老年人为保障对象。三是将失智人员同时纳入,主要有青岛和上饶。青岛将60岁以上重度失智老人纳入保障范围,而上饶将失智造成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也纳入保障对象。四是将中度和短期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长春市规定,“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探索将长期中度失能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青岛市要求,“长期护理保险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

多座城市试点

护理费用报销比例超50%

至于支付标准,各地政策不同。有的直接规定相应报销比例,有的与缴费年限挂钩。总体而言,报销比例一般都在50%以上,高的可以达90%,甚至100%。

那么,试点地区试行长期护理险的效果如何呢?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400万人,当年受益7.5万余人,赔付护理保险金大约5.7亿元。在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带动试点地区相关产业投资近70亿元,直接拉动就业超过4万人次,有力推动了护理服务市场的发展。

以长春市为例,长春市一对80多岁的失能夫妻,分别患有老年痴呆和脑出血后遗症,58岁的女儿照顾二老8年。2015年2月,女儿因身体原因不得不将父母送到养老院,每月7000多元费用对于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后,经过失能程度鉴定,两位老人搬进了定点机构,除了伙食费需要自理外,护理费用能报销90%,每人每月仅需350元就够用了。

每年缴费160元

已在北京石景山启动试点

北京市的老龄化情况也比较严重。目前,市内16.5万失能老人中大多数是居家失能老年人。2018年4月,北京市在石景山区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参保人群包括石景山区范围内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暂不含学生、儿童)。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通过政府、单位和个人缴费,筹资比例为4:4:2,同时接受社会捐助。筹资标准暂按每人每年160元的标准确定。保障对象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康复)并经失能等级评估,失能程度达到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

对于护理服务,在机构享受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的,每天支付标准为70元,其中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由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小时支付标准为85元,其中基金支付76%,个人支付24%,每月限支付30小时。由亲属或家政提供符合规定的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小时支付标准为50元,其中基金支付64%,个人支付36%,每月限支付30小时。

目前,在石景山区的试点已经初步构建了三个体系。一是建立了从参保到支付全流程全要素的收支体系;二是构建了待遇申请受理、失能评估、护理服务提供、经办服务支撑等服务提供体系;三是形成了参保人员管理、账务管理、护理服务和监管三大信息系统支撑体系。

下一步,北京将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范围。一是对长期护理保险开展系统性重点课题研究,为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提供支撑。二是继续稳步推进石景山区试点,年底前试点工作在区内全面推开。三是全面跟踪石景山区试点进展情况,对试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逐步完善相关试点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加强与国家医保局的沟通,做好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