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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2 20:23:18
摘要:在生育政策调整与家庭育儿需求激增的背景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成为解决家庭后顾之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关键。本文深入剖析当前普惠性托育服务存在的总缺口大、收费标准混乱、专业化水平低等现实困境,从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公共投入、创新托育模式等维度提出实施路径,旨在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可及、质量有保障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实施路径;政策保障;托育模式
随着三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促进妇女就业、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我国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供给、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探索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成为破解托育服务发展难题、提升服务质量的迫切需求。
一、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的现实困境
(一)普惠性托育总缺口较大且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总量与家庭实际需求之间存在显著差距。现有托育机构空间分布呈现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大量机构集中在城市建成区,而广大农村地区不仅缺乏专业托育机构,社区托育服务点也严重匮乏,导致农村家庭面临“无处可托”的困境。在服务形态方面,当前托育服务体系以全日托为主导模式,而临时托、计时托、夜间托等能够满足弹性需求的服务类型占比相对较低。这种单一的服务供给模式,使得双职工家庭在特殊场景下,难以获得适配的托育服务支持,最终只能通过祖辈照护或家庭一方辞职等方式解决婴幼儿照护问题,不仅影响家庭经济收入结构,也可能导致婴幼儿错失关键期发展机会。(二)普惠性托育收费标准悬殊,难以达到普惠效果
普惠性托育服务在价格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结构性矛盾。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定价指导标准,不同地区收费水平差异明显。这种价格体系的紊乱导致双重困境:一方面,部分机构利用政策模糊地带,通过“普惠之名行高价之实”,将服务对象锁定在中高收入群体;另一方面,真正执行低收费标准的机构面临运营成本刚性约束,在场地租赁、设施更新、人员薪酬等方面长期入不敷出,部分机构被迫压缩人员配置和服务内容,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据行业调研数据显示,全国相当比例的普惠托育机构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这种价格机制的失恒既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也严重削弱了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普惠性托育专业化水平低且优质资源紧缺
普惠性托育行业人才体系建设滞后于服务需求增长。我国现有托育从业人员中,接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的比例较低,持有育婴师、保育员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占比也不高。在实际运营中,部分机构为控制成本,大量聘用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临时人员,导致在婴幼儿营养膳食搭配、早期教育实施、突发疾病应急处理等专业领域存在明显短板。同时,优质托育资源分布呈现“倒金字塔”结构:高品质托育机构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中西部地区和县域层面优质机构占比较低。这种专业人才短缺与优质资源错配的现状,使得普惠托育服务在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方面面临严峻挑战,难以满足新时代家庭对科学化、专业化照护服务的迫切需求。
二、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实施路径
(一)完善政策法规为托育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政策体系建设需要构建“立法-标准-监管”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在立法层面,建议加快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条例》立法进程,明确托育服务的公共服务属性,界定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边界。在标准建设方面,制定涵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体系,建立托育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在监管机制方面,构建“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检查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机构信用档案,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在场地供给方面,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相应标准配建托育设施,并以零租金或低租金形式提供给普惠性机构使用。
(二)加强公共投入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评价标准
财政投入机制需实现“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的三重目标。中央和地方财政应设立专项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和城市薄弱区域的托育设施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动机构升级改造。在人员培养方面,加大对托育专业院校的经费支持,建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补贴制度。评价体系建设应构建多维评估模型,将安全管理、师资水平、服务质量、家长满意度作为核心评估指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年度评估。建立评估结果与政策扶持挂钩机制,对优秀机构给予运营补贴、设备更新资助等奖励,对不合格机构限期整改,形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良性循环。
(三)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模式
模式创新需要立足本土文化资源和社会结构特征。在供给主体多元化方面,鼓励社区利用闲置公共空间建设嵌入式托育点,形成“15分钟托育服务圈”;推动企事业单位建设福利性托育机构,将托育服务纳入职工福利体系;发展家庭托育点。在服务融合方面,建立“医育结合”协作机制,推动妇幼保健机构与托育机构建立技术支持关系;探索“教保结合”模式,将婴幼儿早期发展理念融入日常照护服务。同时,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联动,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托育模式创新研究,建立国家级托育服务创新实验区,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托育服务生态体系。
三、结语
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国家的未来发展。尽管当前面临诸多困境,但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公共投入、创新托育模式等实施路径,有望构建起普惠、优质、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未来,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等多方协同发力,持续推动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发展,让更多家庭享受到便利、可及的托育服务,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曹鸣坤.我国0-3岁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政策的实现路径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22.
[2]张雨忻.杭州市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问题研究[D].长春工业大学,2024.
梁晶 咸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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