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信息2

当前位置
论新时代基层善治实践范式的本质赓续与动态发展

发布时间:2026-09-16 16:55:08

相关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基层善治实践范式,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源于浙江省诸暨枫桥的基层善治实践范式,历经六十余年演进,已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极具代表性的实践范式。基层善治实践范式的发展始终遵循守正创新的内在逻辑:社会结构、矛盾形态、治理环境持续发展变化,推动其实践模式不断迭代优化;稳定不变的价值内核与根本原则,是其长久传承、持续发展的核心支撑。梳理基层善治实践范式传承坚守与创新发展的辩证关系,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备重要理论价值与现实实践意义。

一、基层善治实践范式的诞生背景与当代社会转型

基层善治实践范式诞生于特定历史时期,是党带领基层干部群众践行群众路线形成的基层治理创新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发生全方位深刻变革,新时代基层善治实践范式面对的社会环境,与其诞生之初相比已发生巨大转变。第一,当下社会矛盾主体发生显著变化,各类经济发展衍生的劳动、商事、侵权等人民内部纠纷,成为基层治理需要重点应对的问题,矛盾呈现多元、专业、复杂、跨区域交织的新特征。第二,人口大规模流动,传统单位管理模式逐步弱化,乡土熟人社会逐步向流动性更强的社会形态转变,原有社会整合方式需要同步更新。第三,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数字化持续推进,群众思想观念、价值认知日益多元,基层利益诉求更加丰富。面对全新社会发展形势,基层善治实践范式必须守住核心底色,同步完成适配新时代的创新发展。

二、基层善治实践范式的价值内核与恒定治理原则

(一)和谐安定是基层善治实践范式恒久不变的价值追求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是基层善治实践范式一以贯之的核心价值底色。基层善治实践范式摒弃激化对立的矛盾处置思路,以教育疏导、平等协商作为化解冲突的主要方式,最大限度维护基层平稳有序。从创立初期开展基层劝导教育,到改革开放后柔性化解民间纠纷,守护群众安稳生活、维系基层和谐秩序,始终是其不变的治理目标。

从文化根源来看,“调处息争”“以和为贵”是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基层善治实践范式的内在价值与这一传统治理智慧深度契合。我国自古以来重视乡里调解、基层止纷,依靠调解缓和矛盾、修复邻里社会关系,坚持礼法相融、源头减少纷争,是传统基层治理的鲜明特色。基层善治实践范式扎根本土文化土壤,传承传统息争安民的治理思路,同时结合现代法治理念迭代完善,实现传统优秀治理文化的现代化转化与落地实践。

(二)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就地多元化解纠纷的核心原则

基层善治实践范式代代传承的不变内核,既体现在统一的价值追求,也体现在始终坚守的三大治理原则。

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保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基层善治实践范式诞生、传承、创新的根本前提。从初创阶段基层党组织引领群众探索治理办法,到新时代构建“党建引领、多方协同”基层治理格局,基层党组织始终发挥统筹引领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确保基层善治实践范式始终服务国家基层治理整体布局,这一根本政治立场从未改变。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基层善治实践范式本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落地,一切治理工作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从最初“发动依靠群众”,到如今“共建共治共享”,始终牢牢把握群众主体地位,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治理工作出发点,依靠群众化解身边矛盾,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切实保障群众参与、表达、监督的合法权利,人民立场是基层善治实践范式永葆活力的根源。

第三,多元就地化解纠纷是核心标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基层善治实践范式最鲜明的特征,也是长期坚守的核心准则。从早年乡村就地处置琐事,到新时代“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行”,始终坚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萌芽初期,联动多方主体、运用多元方式就地处置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扩散,降低各类纠纷对基层秩序的影响。

三、新时代基层善治实践范式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

坚守恒定价值内核与根本原则的同时,基层善治实践范式需要顺应时代发展、回应基层新问题,持续推进实践创新,完成新时代的传承升级。

(一)纠纷调解规范化、法治化

早期基层善治实践范式调解工作更多依托乡土情理、公序良俗开展,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标准模糊、规范性不足的局限。伴随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基层矛盾化解必须筑牢法治底线,推动调解工作法治化转型。一方面,明确依法调解基本准则,所有调解工作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保证调解流程、调解结果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健全调解与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衔接机制,培育专业化调解队伍,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治力量参与调解,融合法理与情理,实现法治约束与德治教化协同发力。

(二)纠纷调处主体多元化

针对新时代矛盾专业化、复杂化的新特点,需要持续丰富参与矛盾调处的主体力量。新时代基层善治实践范式以党组织为统筹核心,整合政法、信访、人社、住建、民政等行政调解资源,联动法院、检察院司法调解力量,广泛吸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乡贤代表等社会力量,搭建全覆盖、全链条纠纷化解队伍。针对不同类型纠纷匹配对应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化调处,提升矛盾化解效率与效果。

(三)基层治理数智化转型

数字化发展为基层善治实践范式创新升级提供全新技术支撑。新时代基层善治实践范式主动适配数字社会发展趋势,推动传统线下调解向线上线下融合治理转型。一是依托基层数字化治理平台,划分精细化网格、配备专职网格员,实现群众诉求一键上报、风险隐患实时预警、调处力量线上联动,构建“上报—分流—调处—反馈”全流程数字化处置体系;二是搭建线上调解平台、远程调解工作室,打破时空限制,高效处置人口流动带来的跨区域纠纷;三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开展矛盾分类分析、风险趋势预判,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被动化解,转向事前主动预防、源头前端治理,为新时代基层治理注入数字化新动能。

四、结语

基层善治实践范式的“变”与“不变”,是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恒定不变的价值内核、根本治理原则,是其扎根基层、行稳致远的根基;与时俱进的创新实践路径,是其跨越时代、持续焕发生机的载体。迈步基层治理现代化新征程,只有始终坚守核心价值与根本原则,持续结合时代需求创新实践方式,才能不断激活基层善治实践范式生命力,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寇程曦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