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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4 10:12:11

答疑问

遗产出现纠纷 户口如何迁移

我父亲多年前就去世了,我的户口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爷爷奶奶有一套房产,我此前也一直住在那里,工作后才搬离,房产证上有我和爷爷的名字。今年年初,爷爷奶奶先后离世,去世前他们留下遗嘱把现在的房产全部给我叔叔。但是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现在这套房子我是户主。叔叔要我把房子过户给他,并要求我把户口迁出。请问叔叔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没有其他房产,如果户口迁出,应该迁到什么地方?——王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您的叔叔根据遗嘱继承遗产后,该房屋为您和叔叔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您叔叔是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但不能强制您迁移户口。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任何人无权强制要求您将户口迁出,如果您自愿迁移户口,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了解公共户口的落户要求。

隐瞒重大疾病 能否撤销婚姻

我妹妹在老家与媒人介绍的张某结婚,婚后才得知他在婚前患有精神疾病,并且一直没有治愈,病情时好时坏。请问律师,这样的婚姻能否撤销?——胡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参照现有法律对于“重大疾病”的界定,你妹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后拿到房产证 如果离婚怎么分割

我和丈夫前年领证结婚,结婚没多久就拿到了房本。首付是我丈夫付的,月供也是他在归还,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我只出了不到30万元的公积金。我和丈夫育有一女,现在才1岁,一直是由我在照顾。由于种种原因,我想和对方离婚。如果离婚,请问女儿和房子归属该怎么判?——张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目前,您的女儿刚满1岁,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极有可能判归您抚养。关于房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该房屋产权登记在您名下,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施工队装修未签合同 出现意外该由谁担责

家里装修找了一个施工队,因为工程量不算大就没有签合同。本来是想在墙上安装两扇窗,没想到施工队出现意外把墙一整块都切了下来,当时整栋楼像发生了地震,物业居委城管都来了,楼下的吊顶也掉了,家里的老人犯了心脏病。事发时,施工监管的人不在现场。我想问接下来一系列的损失赔偿应该由谁承担?是我的过失还是施工方的责任?——关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对于楼下房屋的损坏以及老人犯病的赔偿,您和施工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您是房屋的业主,是所有权人,施工方是直接侵权人,楼下业主既可以向施工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以向您主张相邻关系纠纷的损害赔偿。如果您承担赔偿后,可以向施工方追偿。

读案例

直播间里“打翻”的“燕窝”

该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

近日,知名带货主播团队辛巴团队陷入“问题燕窝事件”,持续引发舆论关注。问题发酵多日后,该主播团队提出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但职业打假人王海表示应该“退一赔十”。专家表示,多部门已针对直播带货出台指导意见,但行业乱象不止,这次事件的处理将成为有关规定落实的试金石。

那么,直播带货“翻车”后责任如何认定,赔偿依据的法律标准又是什么呢?

“糖水”当成燕窝卖 至少需“退一赔三”

日前,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表示,辛巴徒弟“时大漂亮”在辛选直播间售卖的一款“茗挚”品牌的“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成分存在问题。他晒出的该款燕窝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蔗糖含量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确认该产品就是糖水。

随后,广东辛选控股公司创始人辛有志(即辛巴)在其个人微博公开回应称,经检测,这款“茗挚”品牌的燕窝产品在直播间推广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这款产品“实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不应当作燕窝制品推广”。

同时,辛巴称辛选现提出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15495760元,共需先退赔61983040元)。

为什么是“退一赔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即“退一赔三”。

“此次问题燕窝事件中,辛巴承认其团队推广的‘燕窝’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因此,肯定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至少需要‘退一赔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

“退一赔三”谁来赔?“退一赔几”谁来定?

根据辛巴的回应,辛选与广州融昱公司(即“茗挚”燕窝品牌方)签署的《品牌推广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品牌方必须保证提供给“时大漂亮”展示销售的产品说明、介绍、图片等信息资料不存在虚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且符合生产国及销售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品牌方承担。

“我们跟品牌方按照合同规定协调,希望品牌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虚假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对所有用户进行赔偿。”辛巴表示,“但由于品牌方一直回避不见面,所以我决定主动回应解决此次事件。”

王海则表示,该款“燕窝”产品中的“0.014克唾液酸是人工添加的”,应“退一赔十”。

“退一赔十”说法又从何而来?据媒体报道,“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产品配料中含有乳酸钙,产品类别为风味饮料。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乳酸钙并不适用于“风味饮料”。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王海认为,该风味饮料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十”。

不过,也有律师表示,“退一赔十”的前提是对人身安全构成影响,这需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如果该“燕窝”被鉴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话,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十”。

直播带货乱象重重

“此次问题燕窝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背后折射的是直播带货行业的诸多乱象。尽管最近多部门相继出台新规规范直播带货行为,但目前直播带货的虚假宣传、产品质量无法保障、退换货难保障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变。”陈音江说。

在陈音江看来,此次问题如果解决得好,不仅对有关部门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借鉴,而且会对有关直播营销者产生震慑效果。

“具体来说,要明确辛燕巴窝事件的各方责任划分。比如,辛巴团队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所在的直播平台承担什么责任?燕窝生产企业承担什么责任?消费者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还是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有关侵权主体是否可以列入信用黑名单?这些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调查情况来确定。”陈音江说。

此外,刘俊海认为,辛巴团队及品牌商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