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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5 10:32:20
答疑问
酒店洗澡时受伤能否申请赔偿
我出差在酒店入住,早晨洗澡时因地滑摔倒,左脚轻微擦伤,右脚受伤严重,到医院缝了好几针。目前右脚不能落地。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路,耽误了不少工作。请问我能向酒店提出赔偿吗?——王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酒店对入住的客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酒店在负责安全管理义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作为个人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也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责任。因此,建议您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
买方不配合办房本
尾款迟迟不能到位
我名下有一套房,2017年9月份房子卖出交易200万元(当时房本还不能办理,只有购房合同),买方用他爱人的账户先付款150万元,尾款50万元等办理完房本再支付,签完合同后就在物业把名字给换成买方的了,包括购房合同原件、发票原件、钥匙一起留在买方手里,我手里只有和第三方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2020年8月,物业告知可以办理房本了,我就开始联系买方一同去办理,起初买方称自己有事要处理,不能和我去办理房本,然后拖到现在,在这期间我一直在联系买方催促办理房本。后来得知该房一直被买方出租在外。到目前为止,买方一直不配合去办理房本,50万元尾款也拖到现在没有给付。请问我该怎么办?对方需支付违约金吗?——罗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在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过户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此,您可以与买家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聚餐酒后摔伤
同事应负什么责任
几个同事AA制聚餐,酒后大家安排送到同事说的地址等他家人过来接他。后来,他向另外一个人拿了电动车钥匙,自己就骑车走了,没想到遇到了交通事故,伤势比较严重。请问伤者同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包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同事喝酒后被送到他说的地址等待家人接应,由此可知,同事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伤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预见到醉酒驾驶电动车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却仍驾驶,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境地,对于损害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活动的组织者也仅仅是进行了组织,并无获利,也不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宜对其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过高。
工资未达标准,应否支付差额
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如果超额完成销售指标,可以获取相应的提成。如果没有完成销售指标,工资要做相应的扣减。上个月我没有完成销售指标,扣减后的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请问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葛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也指出:“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员工因工死亡,补偿应当给谁
我叔叔在老家开了一家小厂,最近出了一起工亡事故。现在工厂方面是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的,但是死者的妻子和父母都要求领取补偿,彼此之间似乎也有矛盾。请问律师,员工因工死亡的相关待遇究竟应当由谁领取?——刘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当劳动者因公死亡后,一般有以下三项财产需要处理:一是死亡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领取,二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领取,三是工亡待遇的领取。对于死亡前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要弄清楚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其中的一半属于其配偶所有,其余部分才是死者的遗产。
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这三项均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其中,丧葬补助金应由实际支出者领取;抚恤金由死者生前所供养的亲属按月领取;工亡赔偿金的享有者是死者的近亲属,一般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对于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应当要求工亡者的家属确定一名家属作为代理人,工厂最好与获得授权的代理人协商相关待遇问题,然后支付给代理人。至于他们之间如何分配,应当告知在获得相关待遇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这样处理可以避免工厂应付多位家属的不同诉求,以免作出补偿后又面临新的纠纷。
读案例
父母去世 生前留下代书遗嘱
名下房产三兄妹究竟如何分割?
父母去世,名下房产三兄妹如何分割?大哥称父母生前委托自己立下代书遗嘱,要求按遗嘱分割,二弟和妹妹否认遗嘱真实性,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
日前,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按法定继承分割,三兄妹根据所尽扶养义务以37%、35%、28%的产权份额继承。
三兄妹各执一词
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杜健康和老伴李玉珠育有四位子女,大儿子杜坚、二儿子杜毅,三女儿杜梅和先他们过世的杜菊。老夫妻俩名下拥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原为公有住房,2001年老夫妻俩根据售后公房的相关政策,将该房购买成产权房,房产购得后权利人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产权形式为共同共有。
老两口晚年生活主要由大儿子负责照料。由于杜坚尽善尽孝,杜健康和老伴李玉珠曾于2012年12月20日签订《监护人委托书》,并于2013年6月6日立下代书遗嘱,该份遗嘱由杜坚根据两位被继承人的意思制作打印,并由见证人见证签名,内容为:“……水城路房产由两个儿子——杜坚、杜毅共同继承,一人一半……”2017年、2019年老夫妻先后离开人世去世。去世后,这套房产的继承问题让三兄妹争的不可开交。
大儿子杜坚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房产,如法院认定遗嘱无效,也请法院考虑到自己对父母尽到较多赡养义务,分得较多的遗产。然而弟弟妹妹并不这样想,因此杜坚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判如所请。
弟弟杜毅坚决反对大哥杜坚的请求。杜毅否认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其次,他表示杜坚曾去美国半年,在这段时间内,都是由自己和妻子负责照顾老人,请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在分配遗产时予以考虑。另外,他提出,父母的房产原本是动迁取得,自己在取得房产中贡献较大,请法院分割房产时予以考虑。
妹妹杜梅同样也否认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她认为遗嘱并非两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请求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其次,杜梅称自己身体不好,所以在照顾老人方面尽到的义务少一点,但平时也会去养老院看望老人。
庭审中,杜坚向法院提供了遗嘱。该份遗嘱落款处有立遗嘱人杜健康的签名、指纹和印章,李玉珠的指纹和印章,还有两名见证人的签名。
法院:
按所尽扶养义务进行法定继承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份代书遗嘱的相关利益方杜毅对遗嘱的真实性予以否认,且该份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并未到庭向法庭陈述代书遗嘱订立的过程。故而,原告杜坚应对其主张的代书遗嘱真实性之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退一步讲,即使代书遗嘱是真实的,但该份遗嘱的代书人为利害关系人杜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要件。因此,法院无法认定原告所提供的代书遗嘱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无法认定其为合法有效。
法院认为,公民依法享有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本案原、被告均系被继承人子女,均依法享有继承被继承人所遗财产的权利。关于原告杜坚主张依照遗嘱继承来分割的房产,鉴于其主张,缺乏相应的事实法律依据,法院难以采信和支持。关于被告杜毅认为,在动迁取得水城路房产时其贡献较大,希望法院予以考虑之诉请。本院认为,不动产权利人一般以登记为准,该房产现登记在被继承人杜健康、李玉珠二人名下。因此,本院对于杜毅的该项主张不予采纳。本院依法认定系争房产为杜健康和李玉珠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杜坚、杜毅是否应该多分遗产之争议,法院认为,根据本案已经查明的事实,结合庭审中相关证据和各位当事人陈述,依法可认定原告杜坚、杜毅二人相比较被告杜梅,对父母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据此,杜坚杜毅要求多分遗产之主张,本院依法可予支持。具体多分的数额,法院根据遗产的有关情况以及二人所尽扶养义务的具体状况酌定。
综上,法院判决现登记在被继承人杜健康、李玉珠名下的房产,其中37%产权份额归原告杜坚继承所有,35%产权份额归被告杜毅继承所有,28%产权份额归被告杜梅继承所有。
老翁恋上保姆 同居一年分手
保姆讨要一年工资遭法院驳回
83岁聂老伯与相识仅1个月的保姆朱文迅速坠入爱河。这段年龄差高达30多岁的忘年恋在1年后还是走向了分手。然而分手之后,朱文却将聂老伯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1年的劳务工资、加班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0万元。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在3月份双方存在雇佣关系,但聂老伯已经支付了相应的酬劳,且朱文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庭审中,双方均确认购买了衣服、首饰,并自2019年4月5日起开始同居。据此,法院确认双方在此期间是恋爱关系,朱文主张劳务雇佣关系,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对其主张被告支付上述期间工资及加班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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